各设区市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省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南昌经济(高新)开发区招标办:
为保证《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赣建招标[2010]9号)及《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电子化招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招标[2010]10号)的正确使用,现对上述文件在印刷过程中的错误进行勘误。
一、《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
1、文件第26页,倒数第5行,原文件“……前第7名(或第9名)名投标人……”,修改为“……前第7名(或第9名)各投标人……”。
2、文件第43页,倒数第6行,原文件“……AP—合理竞争报价平均值……”,修改为“……AP—合理竞争区报价平均值……”。
3、文件第44页,表格倒数第2行,原文件“1.014P>A≥1.03P”,修改为“1.04P>A≥1.03P”。
4、文件第73页,《施工组织设计专家评审表(合理低价法)》表格内增加了“六、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及相关内容,原表格中的顺序号“六、七、八、九”,调整为“七、八、九、十”,详见附件一。
5、文件第78页和第79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专家评分表(18分)》表格内的内容和分值作出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和分值详见附件二。
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赣建招标[2010]9号)
1、将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招标公告》中的“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表格内第一列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合并后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时将第二列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合并后修改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将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八“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9条款内容中的“水电:”,修改为“安装:”。
3、在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八“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条款内容中最后增加一项内容“本工程招标主项 ”,此项内容的增加主要用于电子化招评标系统确定取费类别调整系数α值。
4、将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八“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3.1.7条款“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者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有误差,或者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超过1%的……”,修改为“提供招标控制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超过1%的……”。
5、将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八“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4.1.2条款第(9)项“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格审查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为“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格送审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将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八“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各相关单位签章页面中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栏目内的“土建:水电:暖通:装饰:其它:”,修改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赣建招标[2010]10号文件相对应之处也作相应修改。
三、《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电子化招投标及计算机辅助评标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招标[2010]10号)
1、文件附件一“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表格第三列“条款内容”中凡是最后一行结尾为“;”号的,修改为“。”号。
2、文件第10页,第8.2.2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8.2.2 |
工程担保 |
□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金,担保金为合同价款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提交; □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提交; □实行银行保函担保,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款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提交。 |
3、文件第21页,“投标承诺书”第10项内容,修改如下:
10 |
①实行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
合同价格的 % |
②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金或银行保函担保金的 |
1、合同担保金为合同价款的 % 2、担保手续费为合同担保金的 % |